第(2/3)页 再说了,我这真不是故意要捧他,是真的担心他被人先接走,所以以防万一罢了。”刘建宁耸了耸肩,没有在这个话题上深入。 而就在这时候,在他的视线之中,出现了一个带着渔夫帽,骑着自行车的男人。 虽然还隔着好几百米远的距离,但是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那人正是秦远。 “来了!”看着逐渐靠近的人影,刘建宁的脸上露出了一抹兴奋之色。 那种感觉看着就像是一个追星族一样,而事实上他现在的的确确是秦远的中年粉。 秦远在滕王阁写下滕王阁序的那个名场面,他可是反复观看了十几遍的。 像他这种上了一定年纪的男人,对于所谓的流行歌曲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兴趣。 哪怕之前的秦远写下了稻香和晴天,然后又给刘若琳写了一首后来。 他都只是将秦远当成了一个值得合作的词曲创作人,说到底不过是为了生意罢了。 但是自从前两天看了秦远写的滕王阁序之后,秦远在他心中的地位就变得非同寻常起来。 作为一个文化人,诗词歌赋这种东西在他们的心里有着天然的高级感。 而且作为一个龙国人,到了一定年纪之后,印刻在龙国人dna里的天赋就会自动的觉醒。 其中种菜和古典文化欣赏就是最为明显的两种天赋。 有些人在年轻的时候对于中华的戏曲和诗词歌赋并没有太大的兴趣。 可是一旦年纪上来,有了一定阅历之后,就会莫名其妙的喜欢上这些在他们以前认为土的掉渣的老玩意。 而现在的刘建宁就正在经历这样的一个阶段。 秦远会写流行歌? 嗯,不错,可以合作赚钱。 秦远会写骈文? 写的还是滕王阁序? 卧槽,他是我的神! 这就是刘建宁此刻的心理状态,所以能够见到秦远本人,他是真的很兴奋和激动。 而对于刘建宁的心理想法,秦远自然是不清楚的。 此刻他正开着运动相机,一边骑行,一边记录。 “大家好,我是秦远,历时两天的时间,我已经从洪都骑行到了赣省的瓷都。 瓷都也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,其中尤以陶瓷最为出名,可以说是冠绝天下,名震世界。 所以论城市的名气,瓷都是要在洪都之上的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