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马慕容竟然说了几个名字,我最终给他了一句: “就卡尔顿吧,我略远,你应该先到,等我就好。酒廊听歌,就不要进包厢了!” “好,我马上就去订个好位置。等你,慢点开车,不然我会担心的。” 这个年代,还没有舔狗一词。 但马慕容的所有举动,包括说的每一句话,都比舔狗有过之而无不及。 可能有人会想,马慕容要钱有钱,要势有势。 明知道齐岚不喜欢他,他为什么还要这样。 道理很简单,当遇到对的人,你的眼里对方便是整个世界,你已经没有余光去看别人了。 再有就是,得不到的,永远都是最好的。 我再次站在门前,没多久,马慕容便快步走了进来。 见到他的那一瞬,莫小曼便开心的站了起来,冲着他挥舞着手: “马少,这么巧,快来,一起喝一杯!” 马慕容想都没想,便立刻拒绝。 “你们先喝,我约了人,一会儿敬你一杯!” 说话间,马慕容选了个靠窗的位置。 坐下之后,他第一时间便发了信息。 “我到了,给你点了你最爱的烈焰红唇。你别着急,慢慢开车。等你!” 说着,他才放下手机,开始点单。 很快,酒吧便把酒给端了上来。 和我预想不太一样的是,莫小曼竟端着酒杯到了马慕容这一桌。 此刻的莫小曼,衣领的扣字已经解开到了第三个。 忘情水和酒精的刺激下,此刻的她脸色绯红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