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零二章 进城-《我本炼炁士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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牛老汉连忙摇头:“没听说过。”
问了半天还是糊糊涂涂,周庆决定自己亲自去县城打听,但牛老汉又说进县城要户牒,要不然被官府抓到就会当成流民投进监狱。
所谓的户牒就是一块两指宽的小木简,一面写着持牒人的家庭住址,一面写着持牒人的相貌特征,诸如面黑无须之类,十分粗陋,很容易被人钻空子。
周庆参照牛老汉的户牒,只花了两个小时就做了一块假户牒出来,看起来和真的一模一样,根本没有人能分辨得出真假。
有了户牒,还得考虑钱的问题。多了不敢说,要赚几十枚银币对他来说并不困难,无非就是再进山一趟,多打几只猎物而已。
根据他的了解,一头马鹿连皮带肉能够卖到十五枚银币,如果是分开来卖,一张鹿皮能值五银币,鹿肉也能卖到五十枚铜钱一斤,如果是三百斤以上的雄鹿,光肉就能卖出十几枚银币来。
来到这个世界五个多月,他前后已经猎了五头马鹿和两头梅花鹿,肉已经吃掉了,但鹿皮还在,这七张鹿皮最少就值三十五枚银币,但周庆觉得还有些不够。
以前可以靠山吃山,以后却不一定有合适的地方来让自己狩猎,而且除了吃食之外,穿衣住宿全都要钱,俗话说“穷家富路”,多带点钱在身上总是没错的。
三天之后,一切准备妥当,周庆告别了夹谷村的村民向山阳县城出发。县城离夹谷村足足有一百多里,普通人一天都走不到地头,但周庆只用了两个小时,就站在了山阳县城的城门外面。
说是一个县城,但比周庆印象当中的华夏古代县城要大了很多,城墙高达三丈,而且还有护城河,城门处还有兵士把守,查户牒带收税,每人一文钱,货物另算。
好在周庆的货物全在落魂钟里,倒是省了不少税钱。
县城内大多是木头房屋,而且最高就是两层,只有少数高墙大院里面,才能看到砖木结构的楼房。街道两旁商铺林立,小摊小贩的叫卖声、杂耍艺人的锣鼓声,以及围观人群的叫好声,此起彼伏,一派繁华景象。
周庆进得城来,第一件事便是找人打听收购皮毛的地方,或许是他脸相太过丑恶,连问了好几个人都不搭理他,直到最后花两文钱请了一个在街头揽活的苦力,才把他带到了城内专门经营山货杂货的市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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